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常见有四种形态:固态废物,如生活垃圾、废轮胎、废家电;半固态废物,如污泥、底泥;液态废物,如废酸、废油、废溶剂,但是不包括排入水体的废水;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废物,如废煤气罐、废氢气罐。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目前,企业产生的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处理处置,即必须交给具有处理此类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设备、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处理。
①减量化:通过改进设计、环评、采用 精料、延长使用寿命等少产生或不产生固体废物。
②资源化:通过循环利用、翻新、逆向物流、综合利用等方式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如含有价金属的污泥,经处理后,可提炼纯铜,金、银、钯、镍等。图为利用含铜污泥提炼出来的纯铜,实现资源再利用。
③无害化:通过消毒、稳定化、填埋、焚烧、固化处理 等方式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处置。
危险废物 :需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置。